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头镇湖桥村2017年生活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重)已由平发改北港批【20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和自筹,招标人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水头镇江屿社区湖桥村,招标范围为污水网管安装、污水终端修建等。工程投资约810万元,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市[2014]159号)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其他要求详见标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3月6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3月6日14时30分。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