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滨玉线至玖龙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1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5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城市次干路,两幅式断面,双向4车道,道路总长4996米,道路面积15万平方米。原雨污合流管道废除不用,原有雨污分流管道保留利用,全线新建d300-d1800mm雨污水管道103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滨玉线至玖龙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总投资19500万元。包括道路按照城市次干路,两幅式断面,双向4车道,道路面积148761.51平方米,原雨污合流管道废除不用,原有雨污分流管道保留利用,全线新建d300-d1800mm雨污水管道10300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4月01日 至 2018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 正、副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 项目部具体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配置并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2 月 6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2月07日至2018年02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贾柏旺 电话:69563398
传 真:6956339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杭斌 电话:28220820
传 真:28223891
日期:2018 年 1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