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五莲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WL-ZFCG2018-016
三、项目分包情况: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五莲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两个包进行采购,其中A包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包含除土建部分以外的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内容,B包为污水处理池施工工程,建筑面积273.90平方米,其中地下污水处理池面积为218.00平方米,地上钢结构设备房55.9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A包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办公楼四楼)。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200元/套。
5.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的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注:A包:所投设备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资质资格材料,若设备具有则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
(4)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27日14时30分至2018年2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五莲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五莲县利民路西首
联 系 人:王主任 徐主任
联系电话:0633-7991236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1号
联 系 人:张作华 郑培英
联系方式:0633-3926001
电子邮件:puxin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