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金满地灾后恢复工程(排水改造工程)
2、 采购计划编号:NXCG-JZ-201801250062
3、采购项目标段:宁乡金满地灾后恢复工程(排水改造工程)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宁乡金满地灾后恢复工程(排水改造工程)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拟任施工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6)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证书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
地点为(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长沙玉兴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