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发改基础 [2011]1015 号、发改基础 [2011]1026 号、发改基础 [2012]1999 号、发改基础 [2012]2165 号文 批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现对 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王绍兴 联系电话: 020-83155797/189241214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欢、张庭 联系电话: 020-87768198-689/61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
九号线一期工程(飞鹅岭 ~ 高增段)线路长约 20.1km ,全为地下线,共设 10 座车站,其中 2 座换乘站,分别为广州北站(与大铁换乘)、高增站(与三号线换乘)。
十四号线一期工程(嘉禾望岗~街口)线路全长 54.3km ,其中地下线路长约 23.3km ,地上线路长 31.0km ,共设 13 座车站(地下站 6 座,高架站 7 座),其中换乘站 2 座。
知识城支线工程(新和~镇龙段)线路长约 21.9km ,其中地下线路长约 19.9km ,地上线路长约 2.0km ,共设 9 座车站(不含新和站),均为地下站。
地铁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由隧道通风和防排烟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小系统)和空调水系统组成。空调水系统包括分站供冷方式下的大小系统的空调水系统。本招标项目涉及到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内的所有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空调机组(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四、项目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内容: 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各线路工程内所包含的所有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空调机组(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以及必须的配套设备、装置、随机附件、专用 / 特种工具和测试验仪器、相关技术服务。
主要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9376408.33 元(其中:九号线一期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4414799.52 元,十四号线一期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5588346.87 元,知识城支线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9373261.95 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标段招标控制价,且该标段内各条线路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线路的招标控制价。
五、供货地点 : 广州市
供货时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 : 政府筹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5 年 4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09:30 ―― 11:30 ,下午: 13:30 ―― 16:00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 元人民币 / 标段 / 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 适用于资格后审方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3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螺杆式)、离心式冷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及风机盘管机组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设备容量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注意:(1)本次招标冷水机组设备制冷量范围:358kw≤制冷量≤1070kw;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的螺杆式冷量范围与离心式冷水机组冷量范围合并后涵盖358kw≤制冷量≤1070kw;(2)本次招标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及风机盘管机组的风量范围:2200m3 /h≤机组风量≤ 106100m3 /h;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及风机盘管机组风量范围合并后涵盖 2200m3 /h≤机组风量≤ 106100m3 /h。)
4 、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 1600 万元或以上的冷水机组设备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A6-8 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本 项目投标人不是【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四号线南延段、二十一号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或【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注:关于合格条件第 1 、 3 条要求,投标人需在报名阶段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原件现场核验。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3个,不足3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618 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 11-13A 楼。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