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校园绿化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校园绿化工程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50234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校园绿化工程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校园绿化工程采购,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预算价:796,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谈判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 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到谈判现场。
4、建议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设计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吴琳 联系电话:139469432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14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5年4月29日14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3、咨询电话:0459- 6370898(李梦琪)
七、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李梦琪 联系电话:0459- 6370898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
1、谈判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 7,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谈判无效。
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对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谈判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53600001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50234。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谈判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件放在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 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14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5、 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需调阅监控录像,可通过监督部门批准调阅。因此,所 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 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中标或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3日
项目需求
一、施工地点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院内
二、工期
2014年5月6日开工,2014年5月25日 前完成。
三、主材的选择
1、种植土要求土壤PH值在7.2~7.8之间,进场前验样、封样。
2、种植土、苗木等主材必须附检测报告和检疫报告方可进场使用。
3、苗木必须符合工程量清单对冠形、土坨、胸径等要求。
4、二灰土由学校指定场地拌匀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四、施工要求
1、供应商施工过程中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各施工项目采取分步验收方式进行。每步工序施工完成后,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步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分步验收合格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对地下设施的保护。若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设施破损,恢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机械进场路径由施工单位自行选择,但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机械进场时造成的路面、人行路、绿植等的损坏,施工完成前由供应商负责恢复,投标时请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5、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施工便道的铺设,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附表:
哈医大大庆分校2015年绿化项目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
1 |
灌木移植 |
1、做法:将原有灌木移除、假植;待种植土回填、造微地形后按校方指定位置移栽。 2、地点:校园外环路三角绿化带 |
株 |
100 |
|
2 |
回填方 |
1、名称:种植土 2、规格:土壤PH值在7.2~7.8之间 3、做法:回填,按校方要求造园林微地形。 4、要求:自行考虑机械入场路径,对损坏的人行路、绿篱等施工后恢复,费用自行考虑;必要时铺设临时路,施工完毕后拆除、恢复原有地貌,费用自行考虑;运距自行考虑。 5、地点:校园外环路三角绿化带 |
m3 |
600 |
|
3 |
场地整形 |
1、做法:原有土方按校方要求造园林微地形,部分残土及建筑垃圾外运。 2、要求:自行考虑机械入场路径,对损坏的人行路、绿篱等施工后恢复,费用自行考虑;必要时铺设临时路,施工完毕后拆除、恢复原有地貌,费用自行考虑;运距自行考虑。 3、地点:解剖馆西侧 |
m3 |
4500 |
|
4 |
基层处理 |
1、名称:人行路基层 2、规格:厚度10cm,含灰量15% 3、做法:掺石灰夯实 4、地点:人工湖 |
m2 |
1476 |
|
5 |
石灰、粉煤灰、土 |
1、名称:二灰土 2、规格:配合比12:35:53,厚度70cm。 3、做法:石灰、粉煤灰、土按比例拌合均匀,回填摊铺平整,机械碾压平实,养生。 4、地点:人工湖 |
m2 |
1476 |
|
6 |
块料铺设 |
1、名称:人行路彩色步道板铺设 2、规格:200*100*60MM 3、做法:5cm厚干硬水泥砂浆垫层,铺设彩色荷兰砖;几何图案由校方指定。 4、地点:人工湖 |
m2 |
1230 |
|
7 |
安砌侧(平、缘)石 |
1、名称:水泥边石 2、做法:铺设 3、地点:人工湖 |
m |
770 |
|
8 |
栽植灌木 |
1、名称:榆叶梅 2、规格:两年生,七分枝以上。 3、做法:4株/m2,两排,5cm腐熟农家肥与30cm种植土拌合回填。 4、养护期:栽植之日起两年。 5、地点:人工湖 |
株 |
1450 |
|
9 |
栽植乔木 |
1、名称:柳树 2、规格:胸径6-8cm,4米定干。树穴直径100cm,深度80cm。 3、做法:回填20cm风沙土、10cm腐熟农家肥,其余回填种植土;树木三角支撑;水盘直径不少于120cm。 4、养护期:栽植之日起两年。 5、地点:人工湖 |
株 |
267 |
|
10 |
栽植乔木 |
1、名称:山杏 2、规格:胸径3-4cm,株高不低于1.6M。树穴直径60cm,深度60cmm。 3、做法:回填20cm风沙土、10cm腐熟农家肥,其余回填种植土;树木三角支撑;水盘直径不少于80cm。 4、养护期:栽植之日起两年。 5、地点:人工湖 |
株 |
50 |
|
11 |
回填方 |
1、名称:风沙土 2、厚度:20cm(实方) 3、做法:回填,平整。 4、要求:自行考虑机械入场路径,对损坏的人行路、绿篱等施工后恢复,费用自行考虑;必要时铺设临时路,施工完毕后拆除、恢复原有地貌,费用自行考虑;运距自行考虑。 5、地点:人工湖 |
m3 |
2320 |
|
12 |
回填方 |
1、名称:种植土 2、规格:土壤PH值在7.2~7.8之间,厚度50cm(实方)。 3、做法:回填,按校方要求造园林微地形。 4、要求:自行考虑机械入场路径,对损坏的人行路、绿篱等施工后恢复,费用自行考虑;必要时铺设临时路,施工完毕后拆除、恢复原有地貌,费用自行考虑;运距自行考虑。 5、地点:人工湖 |
m3 |
5800 |
人工湖绿化施工平面示意图
|
人工湖 |
|
3M |
|
6M |
|
绿化带—榆叶梅 |
|
人 行 路 |
|
绿化带—柳 树 |
|
1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