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对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机眉山),是中机国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机清能)与四川省金硕泓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金硕泓)成立的合资公司。
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为眉山市市政环境保护工程,主要为眉山市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余热发电并综合利用。
项目服务区为眉山市中心城区、东坡区、彭山区、丹棱县和青神县,服务区总人口为160万人,现垃圾收集填埋处理量为850吨/天,预计2016年达到1000吨/天、2021年达到1500吨/天。
1.1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提供“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余热发电并综合利用对外供热。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日处理垃圾150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000吨/天(2×500t/d+1×15MW抽凝式机组),年处理垃圾量约36.5万吨,预留二期一条500吨/天垃圾焚烧线及一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扩建位置,项目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
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每年开工333天;四班三倒制,每班8小时;设备每年有效工作8000小时。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处理垃圾54.75万吨,年总发电21.24×107万度。
1.3项目建设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盘鳌乡现垃圾填埋场东南侧300米。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名称: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
4. 招标范围: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及试验和催交催运、调试、验收、培训(现场培训及设备厂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5、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项目垫资的需要(须提供银行现金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证明),垫资时间不低于6个月。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单位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为无效证明。若投标单位提供了多份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进行累加,选取存款金额最大的一份作为其唯一有效存款证明);
(4)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装机总容量300MW以上,附合同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1)具有完善的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2)投标人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如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如机电安装工程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钢结构工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园林绿化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应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7、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以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0571-81061837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并将招标文件(*.pdf格式)发给投标人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
联系电话:0571-81061840、0571-81061818
传真号:0571-81061837
联系人:沈建平、董福利
8、招标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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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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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1000 |
50 |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1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02号4楼
联 系 人: 叶 绿
联系电话: 02838110598
传 真: 028381106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702室
联系人:沈建平、董福利
电话:0571-81061840、0571-81061818
传真:0571-81061837
邮编:31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