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第三医院道路管网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市第三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道路管网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
2、建设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院内
3、项目概况:该项目包括院内道路、管网改造面积约15000平方米,另含院外金三角地带道路设计。设计总费用9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绿化、亮化、排水、标识、综合管线等工程设计。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规、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驻现场代表)等全过程服务工作,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要求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3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9-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7年9-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7年第33号文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27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1授权委托书
1.2营业执照
1.3资质证书
1.4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1.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第三医院
联系人:罗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3栋27楼
联系人:刘先生、蔡先生
电 话:0731-83917999-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