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称、用途
1.1 名称:烟气监测系统
1.2 用途:烟气监测系统用于“基于钠碱法的闭式船舶尾气脱硫装置开发”项目,是试验机的组成部分之一,和后续提供给船东的脱硫装置集成产品的供货要求基本一致,通过测量SO2/CO2比值的方法验证处理后的尾气是否满足MARPOL附则VI第14.1和14.4条的要求。
2、技术要求
★2.1 提供的产品应符合《2015 GUIDELINES FOR EXHAUST GAS CLEANING SYSTEMS》中选用Scheme B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with parameter)时对烟气监测系统的要求。至少取得一家以上船级社认可,能提供CCS认可证书的优先。
★2.2 采用抽吸采样系统同时对SO2和CO2进行监测,取样位置相同,采用非扩散性红外分析仪(NDIR)及必要的附加设备进行测量。抽取的SO2分析用废气样品应进行充分的保温,以防止其中的水蒸气冷凝后发生SO2流失。
2.3 测量点参数: 洗涤后烟气,温度60——200℃,压力约一个大气压,相对湿度100%RH,排烟管直径约1m。
2.4 SO2测量范围0——100ppm,CO2测量范围0——15%。
2.5 测量精度和响应要求,线性偏差≤1%FS;重复性≤1%FS;响应时间≤60秒,具备零点漂移自动标定功能。
2.6 应能连续监测SO2(ppm)、CO2(%),并自动记录,记录频率不低于0.0035Hz,记录保留不少于18个月。并可以将数据实时输出,具体输出方式待进一步确认。
2.6 电气箱等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2.7 提供产品正常使用两年所需的备件及维护保养工具。
★2.8 供方配合买方完成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船级社认可取证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资料。
3 工作条件
3.1 电源:220V(±10%)、50/60Hz,单相。
3.2 环境温度:0——45℃。
3.3 相对湿度:<90%RH。
4 资料提供及认可
4.1 供方确认后一周内,供方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及安装图给买方,买方在收到资料后一周内回复确认意见,供方必须按经双方确认的资料和意见供货。
4.2 按需提供船级社认为必要的文件。
4.3 发货后10个工作日内,供书提供验收报告和完工资料,完工资料包括使用、维保手册和元器件清单等。
5 验收
5.1 出厂验收
出厂前,供方需对烟气监测系统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提供给买方相应的检测报告等资料。
5.2 买方现场完工验收:
设备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后,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各项技术要求,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6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要求
6.1 提供首次安装调试服务。
6.2 供方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凡是确因供方制造或设计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6.3 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1个工作日。
6.4 提供针对设备软硬件使用、维护的基本培训。
备注:★指标为关键技术指标,任何一项不满足将视为实质性不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