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50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行贷款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已由甬发改审批函【2014】5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世界银行贷款、市区级财政安排,招标人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东钱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城区
总投资:工程投资概算为3069.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500万元。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11m2。处理规模为220t/d(其中厨余垃圾20t/d,其余垃圾200t/d)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约12个月+保修期)
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主体站房、管理及辅助用房以及场内道路等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11日16时 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 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投标时擅自更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做废标处理。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 24 日至2015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 15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东钱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侃、袁世全 联系电话:0574-87199861、0574-88366275
招标代理人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
电话: 0574-87925576
传真: 0574-87929786
联系人: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