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址: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30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10 万元
项目概况:无
企业资质要求:无
其他资质:企业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资质范围内业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
其他: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