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临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城环字【2015】第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临猗县西环路以东、涑水河以北
2.2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4万m3/d
2.3 标段划分:
一标段:土建工程
二标段:设备安装工程
2.3项目总投资额:9000万元,本次投资约4800万元(其中:土建约4000万元、设备安装约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河东街天泰综合写字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3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猗分部(临猗县住建局507室)
联 系 人:令狐先生 联系电话:13903484675
4.2投标报名需携带资料:
一标段:(1)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2)营业法人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7)拟派往本工程已注册的建造师证等有效证件。
二标段:(1)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2)营业法人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拟派往本工程已注册的建造师证等有效证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2101150366-03。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
联 系 人:国先生
电 话:022-5810866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写字楼11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34800166
电子邮箱:HT261035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