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乡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乡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资金6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乡县广场西路(泽平路-中华路)
2.2建设规模:设计长度1228.786米,断面尺寸为8米人行道-7米机非混行车道,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铺设路青混凝土道路8789平方米,人行道环保砖10123平方米,安砌道路两侧平石、侧石、边缘石9119米;铺设雨水管道1172米,污水管道1171米,给水管道1290米,建设雨水检查井30座,污水检查井57座,单立算54座,2米铜排算16座,圆形阀门井17座,填挖及外运土方22672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174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投标人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尹占昊,联系电话:0319-7860910。
4.1.1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和登记信息。
5.发布公告的时间
公告时间:自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平乡县城
联系人:孙爱格
联系电话:0319-7839988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人:郭志峰
电话:0319-525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