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
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煤灰、煤渣及脱硫脱硝废弃物(含清理及外运)
二、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2月7日--2017年2月13日
三、投标人条件及资格:
1、具有煤灰、煤渣处理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的法人或法人代表;
2、参加竞标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企业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应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公司账户。公司账户: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378301280018010014877,招标方确定中标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数无息退还没有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方5000元竞标保证金直接转本年度承包期间合同保证金,合同承包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3、中标方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含中标转让),若中标方私自转让,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方竞标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拒签合同;
4、无论任何时间,中标方应根据实际储存情况及时清理外运,不得造成招标方煤灰、煤渣积压,不能影响厂区整体环境,并保持现场秩序和卫生干净,因提货不及时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该损失招标方有权单方面在中标人承包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款项扣完,合同自行终止;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董女士 李先生
2、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537—3507853
七、此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属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部所有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