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鸿舰工业垃圾清运排放
2.招标编号:AB201802061019
3.项目内容及要求
鸿舰工业垃圾清运排放,服务期限拟定为365天;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投标人必须具备运输资质,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车辆运输的相关资质、保证相关的道路运输运营证件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乙方提供垃圾处理点必须具备相关各种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⑴、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①、车辆乘座险5万元/座;②、投保不计免赔和不计免赔额。⑵、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证、照齐全,身体健康。驾龄不低于3年,且没有不良违章记录。)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即日起至2018年02月12日 09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12日 09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方: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