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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南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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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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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吉林
有效期至: 2018-02-1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2-07 11:1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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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南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                                。
1.1.3  勘察设计范围: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南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对海南村进行改造治污,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等的勘察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7】907号                      。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992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污水立管,新建雨污分流立管和埋地污水管、化粪池修复、路面开挖及修复、交通疏解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有第1.2.3(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7  日 09  时  30  分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此表由申请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方成员)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6.00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86.20    万元。
[注释]勘察工程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设计费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 510388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三楼
1.7.3 联系人: 谢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8520179296
1.7.5 传真号码:  02081517969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13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1.8.3 联系人: 温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3560369660
1.8.5 传真号码: 02086673560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1512250
1.10.4 传真号码:  020-815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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