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2-01601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 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c)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提供信息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执行,参与投标的企业如须出具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的,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打印的,可在其指定的开户银行打印;
g)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08日 至 2018年02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6-21737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6-864255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洪映芳 联系电话:0755-83500622
传真:0755-83197011 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交警支队
联系人:陈康华 联系电话:0756-8641654
传真:0756-8641654 邮编:5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