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场外配套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哈发改审批[2016]1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降水及管理站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场外配套工程降水及管理站房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仇家窝堡东北约700米处,距离G202国道约2500米
2.3建设规模:约175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1 日至2018 年12月30 日共27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严寒地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即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单项工程造价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类似业绩(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国家指定官网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如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显示年限的原因,查询不到业绩信息,需经当地政府招标主管部门或省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登记时须同时提供,四项缺一不可。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人应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1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应包括招标文件获取、踏勘现场、答疑会、资格审查、任一阶段的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授权代理人现场须提供身份证明备查且与投标登记的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一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8 日至2018 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进行投标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市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企业类似业绩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含可查询网址)、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含可查询网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系电话:0451——871539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145690208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室
邮编:150076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