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邱县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邱县污水处理厂,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由邱县邯临路(西环路-发展大道)污水工程,长度 4775.1 m;
2.2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财政配套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 2个标段:1标段污水工程1849.1米;2标段污水工程2926米。
2.4工期 50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3 月 9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中心210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