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 招标 有限公司受 宁德市蕉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委托,对 240升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 240升垃圾桶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 、招标编号:FJTHND-2720150408-1
4 、采购人: 宁德市蕉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5 、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报价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的正反面)
⑤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的正反面)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 根据 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 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 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13 万元) ,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其他详见询价文件
7 、购买标书时间: 201 5 年 4 月 24 日起至201 5 年 4 月 30 日 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
9 、纸质询价文件或电子版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 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 年5月7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 年5月7日下午15:00 ( 北京时间)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 邮箱:ndthzb@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