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益源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总图招标已由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张发改审批招核[2015]1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郭潇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益源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张家口市益源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总图招标,施工地点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头山村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中心对面,投资12659181.85元。
招标范围:厂区道路;院面;停车区;便道;给水、污水、雨水、采暖管道;污水处理;厂区路灯等零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8 至 2018-02-13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二代身份证或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市政工程)原件(贰级及贰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23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益源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