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区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张武发改投资[2017] 19 号、张武发改招投[2018] 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陵源区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武陵源区中湖乡集镇;
2.3 规模:中湖乡集镇建设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道9726米,总投资约 14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4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也可以提供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一律采用网上支付。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2050997836@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7日(星期三)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已支付交易编号。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陵源区军地坪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80744271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金领国际大厦1303室
联系人:胡先生赵女士
电话:0744-8860800 15874485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