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永州市巴洲安置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8-03-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2-09 12:5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巴洲安置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EPC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巴洲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120376.91㎡,共825户,总投资2.3亿元。因周边暂无市政污水管道,小区污水处理暂时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为污水处理后能达到直接排放标准,使用年限是5年。
三、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四、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60日历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标段划分:本EPC项目按1个标段招标。
六、投标报价:X*R,X为报价系数,X≤1,R为永州市财政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湘建价[2014]113号文和永州市财政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计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评审金额,R≤200万元。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6%确定为本工程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用档案袋单独密封,由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本项目的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至 3 月  9  日。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 3 月  9 日 9 :30(北京时间),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人防大厦六楼二会议室,迟到者视为弃权。
十、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参加开标会: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中级工程师及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相应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和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
11、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拟任安全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2、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函与技术标);
14、其他评审要求的资料。
(详见评标办法附表)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