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1.2项目规模:响水县城区固废回收处置中心总占地面积90600㎡(136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其中管理用房约1180㎡,可回收生活垃圾分拣处置中心站房约2000㎡,门卫地磅房33㎡,水泵房150㎡,围墙1700米,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渣土堆储场约45000㎡,餐厨有机垃圾处置场地预留,配套建设雨污分流设施,空气管理及其它配套设备,建成后垃圾日处理量可达到350吨/日(不含);生活垃圾填埋场B区总占地面积40000㎡(60亩),设计库容为:80万m3。详见设计任务书。
1.3招标内容:响水县城区固废回收处置中心及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B区平面规划、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及绿色建筑设计。具体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含消防)、设备安装、内外装饰、暖通、智能化、幕墙、景观绿化、道路、管网等附属工程及上述各专业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同时为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提供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1.4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在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总平面规划和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报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通过评审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土建、安装(含消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交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审查;在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交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审查,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5质量标准: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总平面规划评审、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评审及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并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立项部门审批要求。
1.6质量目标: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须达到相关设计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优化及调整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供本设计项目的造价控制指标(每平方米单价、钢筋含量、砼含量及其它主要技术指标)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完成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及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评审,如设计成果的造价指标高于控制指标的,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优化,其优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星级标识需达到一星标准。
1.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万元。
2、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2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其他成员不少于两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名)。
2.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17年8月-2018年1月或者2017年9月-2018年2月由本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2.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2.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账户交纳,初步设计方案提交通过评审后一次性退还。
5、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工程付款:总平面规划完成并通过评审7日内,招标人支付总设计费的30%;深化设计(含单体方案)完成并通过评审7日内,招标人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50%;提供施工图纸后7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7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7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9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或施工图交付后18个月内结清。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前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8 日 15 时00分。
8.2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9、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电话: 0515-896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电话:0515-86881229
日期:2018年1月19日
1.1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1.2项目规模:响水县城区固废回收处置中心总占地面积90600㎡(136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其中管理用房约1180㎡,可回收生活垃圾分拣处置中心站房约2000㎡,门卫地磅房33㎡,水泵房150㎡,围墙1700米,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渣土堆储场约45000㎡,餐厨有机垃圾处置场地预留,配套建设雨污分流设施,空气管理及其它配套设备,建成后垃圾日处理量可达到350吨/日(不含);生活垃圾填埋场B区总占地面积40000㎡(60亩),设计库容为:80万m3。详见设计任务书。
1.3招标内容:响水县城区固废回收处置中心及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B区平面规划、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及绿色建筑设计。具体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含消防)、设备安装、内外装饰、暖通、智能化、幕墙、景观绿化、道路、管网等附属工程及上述各专业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同时为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提供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1.4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在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总平面规划和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报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通过评审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土建、安装(含消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交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审查;在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交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审查,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5质量标准: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总平面规划评审、初步设计(含单体方案)评审及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并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立项部门审批要求。
1.6质量目标: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须达到相关设计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优化及调整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供本设计项目的造价控制指标(每平方米单价、钢筋含量、砼含量及其它主要技术指标)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完成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及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评审,如设计成果的造价指标高于控制指标的,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优化,其优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星级标识需达到一星标准。
1.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万元。
2、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2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其他成员不少于两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名)。
2.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17年8月-2018年1月或者2017年9月-2018年2月由本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2.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2.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账户交纳,初步设计方案提交通过评审后一次性退还。
5、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工程付款:总平面规划完成并通过评审7日内,招标人支付总设计费的30%;深化设计(含单体方案)完成并通过评审7日内,招标人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50%;提供施工图纸后7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7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7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用的9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或施工图交付后18个月内结清。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前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8 日 15 时00分。
8.2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9、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电话: 0515-896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电话:0515-86881229
日期: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