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铝广西国盛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工艺流程消缺及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污水处理站缓冲池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铝广西国盛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工艺流程消缺及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污水处理站缓冲池
2.2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
2.3 项目编号:0118-GXXT0124
2.4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招标内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 版)计价,缺项可参照《有色金属工业预算定额》(2013 版)计价。取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和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计价,施工图及招标要求范围内的内容总价包干,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包括在总价内。
2.5工期要求:日历工期60天全部完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浓密池设备基础为20日历天工期。
2.6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2.7工程内容及综合说明:
按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C2201AC01TG-01——07、C2201AC01Z-1——2、C2201AC01S-1——10、C2201AC01DD-1——11进行投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0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01月 24 日17:00时前,提供4.2所需资料至 358457601@qq.com 信箱购买招标文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
4.2 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3)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及对应可编辑电子版。
4.3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5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标书款须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电汇时务必注明:“广西稀土缓冲池标书款”),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8日上午9:00时
6.2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4楼
6.3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广西国盛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0771-5961551
招标机构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联 系 人:牛女士、杨先生
电 话:010-82406682、18610697199;13811119481
电子邮箱: 358457601@qq.com
开户名称: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账 号:3210 2010 0100 2577 7801 0001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