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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壁市环境监测监控仪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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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A标段:1450000、B标段:590000、C标段: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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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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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编号:〔2014〕1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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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BCG〔2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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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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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工期: 各标段分别为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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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鹤壁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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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女士1383923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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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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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臧先生0392-33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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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监督机构:交易业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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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冀先生0392-336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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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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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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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A标段:全自动无机样品消解系统、快速溶剂萃取。
B标段: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高效超纯纯水机、总磷自动分析仪。
C标段:点检背包式有机物(COD)检测设备、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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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A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失败。
B标段中标人:郑州艾维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报价460000元。
C标段中标人:郑州艾维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报价67918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2号楼1单元7层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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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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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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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王子娣 郭晓玲 张艳丽 王永杰 刘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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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发布的同时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0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投标单位财务章的财务收据。
公告日期: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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