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7】66号文批准建设,以临招核[2018]31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南强镇;
2.3 建设规模:一期日污水处理量1万吨,总投资约5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临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一期)工程准备期、工程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2.6 监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1项要求;本项目拟配备监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下午17:00 时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2月 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十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867354320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湘建招专证字4692号)、(湘建招专证字3380号)
联 系 人: 李陈坤 陈少林
电 话: 0735-261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