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范围:对南京市江宁高新区内南高齿莱茵达路厂区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污染土体总量24317m3;其中有机物类污染修复方量为17099m3;总石油烃类污染修复方量为7218m3。采用异位修复模式开展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场地前期清理(含局部水泥路面破除)、场地准备、土壤挖掘运输、水泥窑协同处理、修复过程中污水处理及修复合格后环保验收。
场地修复期限:50天。
预算价(最高限价):219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本人在本企业2017年2月-2018年1月社保证明材料。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在有效年审期内。
(4)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备污染土壤运输条件。(提供加盖式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及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如运输企业非投标人则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第三方运输协议)。
(6)投标人须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理条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水泥生产企业的第三方水泥窑协同处理合作协议(协议中需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理价格)及该水泥生产企业已有处置污染土壤的证明;如投标人选用异地(南京地区以外)的水泥窑协同处理单位,则还须提供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接受异地污染土壤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合作水泥厂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书)。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至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02室获取。投标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等原件审查,同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13:30至14: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3楼1306室
(3)开标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14:00,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3楼130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南京市江宁诚信大道2211号
联系人: 朱雷
电话: (025)87180512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2楼1203室
联系人: 高腾
电 话: (025)8358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