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化工污水提质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4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化工污水提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化工污水提质改造 。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2.3建设规模: / 。
2.4建设投资: 总投资7367万元 。
2.5计划工期: 270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配合相关行政许可办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服务,全部施工工作(不含无损检测)、施工现场“四通一平”建设,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和维护等工作,负责编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产清册,参与并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开工保镖保运等工作,提供竣工图,提供性能检测报告。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直至性能考核合格结束,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对本项目的HSSE、质量、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5年1月1日 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是合同复印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具备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备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在提交项目合同时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复印件。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 2018 年 2月13日 08时 00 分至 2018 年 2 月 26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 年 2月 26日 17 时 00 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招标公告、委托书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a)本招标公告;
(b)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d)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一式两份)。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2018年 3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至09 时 30 分。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16 日 09 时 30 分。
6.4递交方式: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现场递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3因本次招标现场接收投标文件,请提前30分钟到场避免因接收文件造成延误。特别提醒:授权委托书(盖法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章)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需在投标文件外单独另行准备一份,开标备查。
9.招标人
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地址:石家庄石炼路1号;
邮编: 050099 ;
联系人:曹景、冯亚军、郑明霞 ;
电话: 0311-80861456、80860239、80861617 ;
传真: 0311-80861456;
电子邮箱: caoj.sjlh@sinopec.com、fengyj .sjlh@sinopec.com。
10.特别提醒: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竞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sinope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