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22072468069
三.采购项目名称: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衡德明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兆维工业园A2-3F3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6-83999369
传真:0576-83999369
地址:天台县工人东路1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褚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884016
传真:0576-83884016
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