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平泉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24号。招标方案已核准备案,核准文号为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24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平泉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平泉市水务局
2、工程名称:平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3、招标项目编号:TEDARH-2018-012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招标内容:平泉市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扩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实施地点:平泉市
7、建设规模及内容: 平泉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平泉镇红山嘴村,项目总占地63亩。平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2.0万m3/d。出水设计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
工程内容:在既有厂区内建设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O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厂区室外管网等工程的设计、勘察工作(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勘察、设计阶段及内容:平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8、开竣工日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经营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请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09时至 2018 年 3 月 1 日17时(工作日时间)
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q.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陆系统后进入本项目“投标报名”功能模块, (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首次投标需访问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pq.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咨询电话:0314-6064088),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