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对2018年一季度第十二采油厂临时污油泥储存点及井站的含油污泥进行转运处置,具体包括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办理等,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服务地点:甘肃省合水县、宁县;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年3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18-XA409-FW053(二次)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者综合经营; 3.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者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可以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危险废物合规处置业绩; 3.5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无资不抵债现象; 3.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驾驶人员要求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品运输驾驶员。 3.7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 3.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所结果中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2-26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3-02 17:3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拟投项目名称及编号;(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3-20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具体会议室祥见当天指示牌;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第十二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