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公告2.3.2中: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并保证:在2018年6月30日前本项目具备通水调试条件。保证通水调试条件是否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1、提供污水厂综合管线总平面图;2、提供氧化沟、污泥泵房、尾水泵房等需要更换已有设备的单体工艺设计图;3、提供工可批复文件;4、提供环评及其批复文件。
答:工可批复文件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其他所需材料请参考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第四点施工方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分包的第三人必须具备“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问:是否可以只需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可以不是在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吗?施工方与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分包合同可以在中标后提供吗?
答:可以。
4、问:本项目为EPC招标项目,标书已提供设备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该项目设计还未完成标书已提供设备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是否合理?是否设备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在后期设计中标后可以优化调整且造价应按优化后的设计相应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但在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公布的为建筑一级,是否可以做为本项目的牵头方,参与项目投标?
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或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6、问:1、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是同一非加密文档,是否要递交两份相同的光盘包封上只需写明资格文件或商务文件即可? 2、P45第4.1.3.2中承包人建议书正本封面盖投标人公章是否盖寄头人公章或设计单位电子章? 3、P45第4.1.3.3中承包人实施方案正本封面盖投标人公章是否盖寄头人公章或设计单位电子章? 4、资格审查文件中若为双方均需提供的材料应加盖各自单位电子章? 5、资格审查文件中: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由寄头方提供? 6、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工期要求只需填写总工期180日历天即可?
答:1、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若是同一非加密文档,只需递交一份光盘包封上即可,封面上应写明资格文件及商务文件;
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承包人建议书正本封面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承包人实施方案正本封面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资格审查文件中若为双方均需提供的材料应加盖各自单位的电子章(其中联合体成员亦可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不可,须按招标文件写出具体的工期要求。
二、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中:“2)施工(机电、安装)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更改为:“2)施工(机电、安装)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中:“注: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附上需要分包的资质及分包单位。”更改为:“注: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附上需要分包的资质及分包单位,亦可在中标后提供。”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 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0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