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福星横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福星路—徐家渠西路)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14]2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通过互联网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道路全长1352.79米
(2)建设地址: 汉川市新河开发区
(3)总投资额: 约3100万元
(4)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等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180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7 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8 提供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有效的社保证明。
3.9 五大员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0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内的查询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开标前到达以下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
帐 号:1812022138000004237
6. 投标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6.1 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半流程运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应该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712-2280290.
6.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2月25日至 2018年3月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未按规定从“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原物资大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号,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及电话:
李先生:13177278836
胡女士:159711874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58#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15871286999 0712-8786999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