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三、其他要求项第(二)条增加描述“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307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四、服务期限项增加描述“中标人履约期间,如果政府出台政策性调整文件,或临春片区按照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实施改造,需要终止服务合同者,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项增加描述“乙方履约期间,如果政府出台政策性调整文件,或临春片区按照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实施改造,需要终止服务合同者,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3-5 17:30: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3-16 17:30:00(北京时间)。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3-14 15:3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3开标室。
5.3、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3-14 15:30:00(北京时间)。
现依法变更为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3-26 09:00:00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4开标室。
5.3、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3-26 09:00:00(北京时间)。
六、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七、其他要求(三)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3月14日 15 : 30 之前款到账为准。现变更为七、其他要求(三)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3月26日 09 :00之前款到账为准。
七、其余内容不变。
海南博岳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