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2015年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15年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已由 沧县发改局(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 沧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2015年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择优选定壹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2015年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备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代理资格;
2.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 至少5 人;
3.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信息科(沧州市黄河东路28号沧县中行西门)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每套 300 元。
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外阜招标代理机构应持进冀备案证书原件。报名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 沧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沧州市黄河东路39号 办公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
邮 编: 061000 28号沧县中行4楼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系人: 姜海辰
电 话:13932731201 联系电话:0317-301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