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BCT-171369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招 标 人: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1.2建设地点:任丘市
1.3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池、设备间,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水、电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版工程量清单等。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等级:合格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7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
2.8《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河北省外企业,不含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和享受本省企业待遇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5日至2018年 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北京时间),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2175673。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正式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27 日 13时 30 分,地点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2)工程量清单;(3)图纸;(4)设计回复;
招标人: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任丘市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金院长 联 系 人:付旭升
联系电话:0317-2268028 联系电话:0311-83086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