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调兵山市锁龙沟简易垃圾场封场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调兵山市锁龙沟简易垃圾场封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调兵山市
2.3垃圾堆体整治,建设封场覆盖与防渗透系统,填埋气导排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处理系统、雨洪水导排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29日开工至2015年10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 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4月27日至5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5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0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调兵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地址:调兵山市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24-76992067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绶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 司先生
电 话: 024-22530070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