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FZYG-15-16
二、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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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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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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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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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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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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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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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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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除臭灭蝇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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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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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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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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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细菌类制剂、无毒害、无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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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 售后服务承诺书 。
4. 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上必须具备拟投产品的制造资格。
5. 投标人具备 ISO9001 、 ISO14001 相关体系认证。
特别提醒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ISO9001 认证书、 ISO14001 认证书、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 售后服务承诺书 。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审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有意向的 合格供应商 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 )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资料费: 30 0 元 / 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信誉保证金等有关要求:
( 1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 47 号)办理有关确认手续。否则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 2 )除了按上述规定外,另需按标书要求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 , 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六、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抚州市本级站(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 ) ,逾期未上传,作投标无效处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开标时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经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未提供,视同放弃。
七、开标地点 :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八、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 )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 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投诉电话: 0794-423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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