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X2015-0375-QT1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伊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招标人,建设模式采取BOT(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形式,建设资金由中标人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污水处理厂通过BOT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所选定的投资人将依法在伊川县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2.2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招标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
2.3建设规模:本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分期建设,一期2万立方米/日,二期1万立方米/日。 一期总投资额约1.6亿元。
2.4建设地点:伊川县城关镇大庄村。建设用地约45亩。
2.5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类排放标准。
2.6特许经营年限:30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中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7计划工期:18个月。
2.8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合格,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自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须盈利。
3.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环保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5本BOT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有B0T项目转让行为的企业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公司法人代表于
4.2 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新鹏路
联系人:翟振山
电 话:13837955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09室
联系人:
电话: 0371-86586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