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清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9288
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5230900
预算金额:49.7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3-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生产或具有经营本采购项目设备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3、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本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