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E341502001000296
二、项目名称:椿树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广福大道
六、项目类型:【 √ 】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椿树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沉砂池、调节池、SBR池、格栅集水井、快滤池、清水池、综合控制楼土建工程以及室外污水管网配套、工艺管道、设备采购安装等。总投资额620万元
九、计划工期:180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之一资质: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须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3、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须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4、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为1500m3/d且合同额大于600万的污水处理站项目的建设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及招标通知书原件)。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十四、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