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污染农田土壤修复试点项目(EPC) 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
2.2 建设规模: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西南部的农田及农田间成片范围内的少量其他用地,待修复耕地总面积约为235亩;第一期修复耕地面积约50亩,施工内容为重金属污染处理;
2.3 工程概算投资额:为438万元人民币;
2.4 工期:36个月;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乙级(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工程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本单位交纳的近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加盖公司公章)。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08:30至2018年4月4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29日8:30至2018年4月4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
系人: 武振方 电话: 13598690107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政府
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明杰 电话: 13803801639
地址: 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