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项目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垃圾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高新区环保垃圾设施采购一项,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成、0756-3361075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