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公示之日起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75218615@qq.com,传真:47549639,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荣华路江津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02260。环评文件批准书文件查询方式http://jj.cq.gov.cn/。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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