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税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1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