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编号:GSYD2018024
二、招标内容:
采购总磷总氮在线检测一体机2台,台式分光光度计、消解器各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价:66.34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为进口产品的则提供国内授权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国内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公章),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马超
电 话:18193377929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倩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电 话:15293313386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 系 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933-3603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