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环境保护局垃圾桶及人力保洁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RJ2018-PL-012。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84163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欧冠国际A单元401室);
联系电话:1830915125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垃圾桶5000个,人力保洁车56辆。
2、项目用途:美化环境建设。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97.2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
(每天8:3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欧冠国际A单元401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资格要求2项原件及1、3、4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 14:30时前;
2、磋商时间:2018年4月18日14:30 时;
3、磋商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单位: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工;
3、联系电话:18309151252。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