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除磷药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ZD-SX-DL-2018-0003
三、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招标预算:146730元
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天内
5、质 保 期:6个月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人应是经国家机关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具有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资格和能力;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10、所投产品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并在有效期内);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关证明)。
7、达到国家标准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8、本项目公告第四条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所投产品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样品进行试用性检测。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04月09日-2018年04月13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 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8年05月03日 14 : 00(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 3开标室、第7评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下康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57-21001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新城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57-6767418
邮 编:041000
邮 箱:jzdlf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