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3页5.1中,“请于2015年5月11日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和加盖交款单位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室登记保证金交纳信息”问: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指什么?
答:是指交款方的开户许可证,需要加盖交款方公章。
2.招标文件第23页中“注: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应附企业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核查。”问:此处需要的复印件和原件是什么?
答:是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 招标文件第18页中“(4)土建部分包括人工湿地、进出水井、设备基础、围栏、标识牌等配套设施。”和“(11)水质排放标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及以上(化学需氧量COD≤60mg/L,悬浮物SS≤20mg/L,氨氮≤8mg/L,总磷≤1mg/L)。”问:如一体化设备就能满足出水排放一级B的要求,无需人工湿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答:满足,如 有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无需人工湿地就可以使排放水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设人工湿地
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